制定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新标准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7日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医疗器械新的收费标准,也是自1995年以来首次调整药品注册收费标准。 根据新的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小微企业,提出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且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中药或天然药物制剂;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等创新药注册申请,将免收新药注册费和创新药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注册费。 |
相关新闻
- 2015-05-27政策力推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
- 2015-03-11食药总局将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
- 2015-05-21医改刺激我省医疗器械进口 前4月达1.7亿元
- 2015-03-04福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 2015-02-13辽足拜访济州联队感知差距 俱乐部医疗器械专业
- 2015-02-10正月初九莆田将举办首届民营医疗器械产业人才交流会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