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的通知》(闽卫办中医函〔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委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申报培训中心的4家单位进行评审。经研究,择优确定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为“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加挂“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牌子,启用印章。培训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期满后复评或重新申报。管理经费由省财政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划拨。 二、培训中心应高度重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建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承担管理职责,保障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培训中心当前应抓紧建设信息化平台,制定全省培训规范,培训省级师资,做好2015年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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