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就业创业残疾人可获50%社保医保补助
连日来,不时有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前来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据悉,从8月起,蕉城区启动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医保补助政策,对2014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50%的社保医保政策补助,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意见》规定,符合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条件的残疾人,每年按照当地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据统计,至今为止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已为66名残疾人参保职工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本人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历年缴费明细表或社保缴费发票前来查询,工作人员就能马上核实,快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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