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漳浦卫计局两领导被处分
东南网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日前,漳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漳浦县卫计局党组书记王木泉、局长胡建水等人公款旅游被处分。 据通报,漳浦县卫计局党组书记王木泉于2015年4月、8月,局长胡建水于2015年7月分别带队外出考察,其间均绕道景点游览,违规公款报支费用。漳浦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木泉、胡建水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平和县山格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朱秋林存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山格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朱秋林,收受隆庆村村委会以“感谢工作支持”、“搞好关系”名义给予的春节慰问礼金1200元。同时,朱秋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平和县纪委给予朱秋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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