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所医院将承担两类残疾人驾车体验
日前,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残联联合发出通知,确定14所医院承担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体验工作的医疗机构,其中包括市医院和闽东医院。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范开展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的体检工作。在《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同时,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记者 吴宁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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