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基层医疗机构年底开展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养老服务
各类养老机构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今后,我市老年人将有望享受到这一健康养老服务。日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联合转发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市认真执行。 通知提出,将围绕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实现“养”和“医”对接,紧密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合作协议将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 今后,将依托社区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为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幸福院等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指导、基本公共医疗卫生等服务。至2016年底,基层医疗卫生逐步开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至2020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60%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同时,开通绿色通道。结合分级诊疗制度,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要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住院陪同服务,在医疗服务中体现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将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记者 吴宁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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