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 及时足额下拨经费
新华网福州9月27日电(王文清)“我们要通过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使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同时,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今天,福建省卫计委副主任陈辉就“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现阶段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底,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就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有许多新举措,在确保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方面,该方案坚持在2014年、2015年将农村地区人均每年新增的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今后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陈辉表示。 据介绍,《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首先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其次,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要通过提高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分担。 最后,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按服务人口数给予补助,并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岗位津贴。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设区市要在12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在2018年底前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陈辉表示,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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