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热点话题> 八闽卫生> 医政管理 > 正文

安溪县委托第三方开展医疗卫生系统违规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

usa.fjsen.com 2016-10-08 16:48:48  叶锦灿 来源: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锦灿)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切实解决医务人员违规违纪收受“红包”等突出问题,安溪县委托第三方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集中开展违规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重点对象。全县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重点是手术科室和参加手术的相关医护人员。

实行公开承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科室醒目位置公示拒收“红包”警示牌,医护人员在病区公示拒收“红包”承诺。

委托第三方开展电话回访调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将出院病人基本情况上报县卫计局,县卫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电话回访调查。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县卫计局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对举报违规违纪收受“红包”行为并经查实的,给予每例1000元奖励。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一个年度内,科室或个人被投诉和电话回访中发现并经查实,有收受患者“红包”的1起的,当事人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扣发一季度的绩效工资,并按收受“红包”金额的10倍处罚;2至5起的(同一事件涉及多人收受“红包”,科室按实际人数累计, 下同),取消科室主任、当事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同时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职称低聘一年,并约谈分管领导和科室主任和要求限期整改; 6起以上的(含6起),约谈医院主要领导,科室主任降职为副主任,取消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当事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当年度绩效工资,同时给予当事人暂停执业活动半年;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当事人调整工作单位,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资讯要闻
更多>>本委动态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地市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