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 有啥大招(民生三问)
核心阅读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到2020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专家认为,《规划》是在新医改以来各地试点基础上,对我国医改的系统性总结,也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未来5年医改的重大布局。 问 家庭医生怎样全覆盖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指出,分级诊疗制度将在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的基础上,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抓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认为,《规划》将分级诊疗置于改革的首位,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2009年新医改以来,“看病难、看病贵”得到缓解,但呈现出新的形式,即大医院挂专家号难、患者自付费用比例较高、大医院人满为患等。针对这种情况,将分级诊疗作为医改的重中之重是十分必要的。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鼓励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规划》要求,遵循医学科学规律,结合功能定位,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对于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为患者提供相应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 王虎峰认为,《规划》提出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首先从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入手,重点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本管理和运行机制,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创新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顺畅“双向转诊”通道。同时,以家庭医生签约等组合配套措施,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这项改革的全面推开是一次系统布局,对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有着战略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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