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医保多种付费方式改革 实现三方共赢
福州新闻网4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医保支付制度是调控供需双方行为的经济杠杆,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绩效的“牛鼻子”,是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医保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既保障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又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形成“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的局面。 【进展】 单病种付费种数 增至100个 据介绍,我市积极开展基本医保按病种付费。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疗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临床常见路径清晰、病情比较单一且并发症较少、诊断明确的病种,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实现单病种试点病种数从25个扩大到100个。 “结合普通门诊统筹开展按人头付费,进展也十分顺利。”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在全市10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达27.6万人次,较上年增加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达2.63亿元,较上年增加0.31亿元;年人均费用950元,较上年减少30元。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长期住院的特点,我市在福州市精神病疗养院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根据参保人员住院总天数及床日付费指标的考核情况进行年终决算。2016年福州市精神病疗养院医疗费用较上年降低10%,年度床日结余金额近40万元。 此外,我市目前已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形成了“年初预算、按月预付、谈判协商、动态考核、结余滚存、超支分担”的工作机制,并选择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儿童医院、福州市中医院开展“结余留用、超支分担”试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成效】 医保基金支出 增幅下降 “我市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明显,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意识逐渐增强。”市医保局负责人表示,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正在由“要我控费”向“我要控费”转变,逐步建立健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管理机制。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过度检查、治疗等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记者了解到,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势头在改革进程中得到了遏制。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福州市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增长幅度为7%,较2015年、2014年增幅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医保基金支出的增幅趋于合理。 与此同时,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逐步提高。我市在保障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行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和重性精神病、血友病门诊优惠救治等政策。同时,我市不断提高医保待遇,将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保障民生、助推经济发展的作用。 上述负责人指出,随着差别化医保支付、医疗联合体内取消转诊二次起付线等一系列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实行,以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制度的导向功能得到发挥,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就地就医,“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初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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