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拟变更推荐部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7〕125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事项的补充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7〕198号)有关要求,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拟变更推荐上报3个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17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人:林颖欣,联系电话:0591-87851001,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 附件:福建省拟变更推荐部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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