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委纪检组部署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近日,驻委纪检组下发《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及省卫计委直属各单位“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抓好这一节点,对于党的十九大后全系统深入抓作风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的意义。 《通知》对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驻委纪检组开展的直属单位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指出主要存在一些单位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今年通报的6批7起违规违纪案件传达面不够广,以及公车使用管理中出现派车在前审批在后、派车单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及时予以整改。此外,明确将于春节前夕与委机关有关处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再次开展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严厉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医患关系接受吃请、“一桌餐”等顶风违纪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参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驻委纪检组的做法,建立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四风”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按照程序逐级报告,并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驻委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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