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狂犬疫苗生产记录被曝造假 涉事疫苗未流入泉州
泉州网7月19日讯 (记者苏凯芳 通讯员庄佳琪 杨倩)近日,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在生产中被曝存在记录造假,引起广泛关注。涉事疫苗是否流入泉州、接种了该疫苗是否会对身体产生影响?对此,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 昨日,市民庄女士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639称,她的儿子在5月份中旬被家中的宠物狗咬伤。当天,他们立即前往江南医院犬伤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疫苗总共有5针,均为长春长生所生产,到6月25日全部接种完毕。”庄女士说,这两天看到新闻得知该厂家疫苗涉嫌造假,她十分担心孩子接种的疫苗也存在问题,影响到孩子的身体,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此,昨日福建省疾病预防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对于市民就涉事厂家的种种疑问进行了回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该企业狂犬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生产过程中的哪些记录出现造假,目前仍在调查中。据悉,该企业《药品GMP证书》已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这也就意味着该厂申请的狂犬疫苗已经停产。 福建省疾控中心官方网站同时表示,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本次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据长春长生公司7月17日公开声明,已上市的狂犬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因此,民众不必惊慌。 据悉,《2018年福建省第二类疫苗采购目录》于2017年年底完成招标准入工作,包括长春长生在内的10家生产企业的狂犬疫苗进入我省的采购目录。日常由各县(区)疾控中心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县(区)疾控中心采购计划供应。据了解,我省有部分县区采购长春长生狂犬疫苗。 记者从丰泽区东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鲤城区江南医院了解到,两家单位之前均有采购涉事企业的狂犬疫苗。目前,两家单位已对所剩的疫苗进行封存处理。 对于已使用长春长生狂犬疫苗但尚未完成全程接种者,福建省疾控中心官方网站及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均建议,市民可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处置,可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疫苗,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