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意见》首次提出重复参保的界定及处理原则,明确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解决医保重复参保,关键要打破不同地区之间协调不畅、各自为政的壁垒。实现全国参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这是实现医保“一个账户”管到底的前提与基础。 当然,消除壁垒的核心还是如何保障参保人的权利,本质上在于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能力。此次指导意见,在提出“不允许重复参保”的规定的同时,还明确了重复参保的处置原则,即如何保留一个参保关系。这为医保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制度之间的对接、流转提供了依据。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只是第一步,未来还需要出台更完善的政策,制定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从而有效解决医保互联互通后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让好政策真正造福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