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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讯 (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曾竞华) 为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近日,莆田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从6月起,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须全部接入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各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须达30%以上;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须达60%以上。
据悉,医保电子凭证,是与实体社保卡相对的另一种医保个人电子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局签发,一人一码,是办理线上医保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