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起 厦门部分医保业务恢复办理 家庭共济功能参照全省标准执行 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蓉 通讯员 夏一保)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医保部门了解到,今日起,医保在职转退休、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申领、“互联网+”医保支付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将恢复办理,有需要的参保人可以前往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功能也将于近期恢复,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上线国家平台后,厦门家庭共济功能停止使用,原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和原厦门市家庭共济功能的不同: 1.原已建立厦门市家庭共济网的参保家庭,迁移后其健康账户资金同步平移至参保人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参保人可根据需求自行进行调整。 2.原已建立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的参保家庭,其家庭共济账户金额已于停机前返还至参保人健康账户,共济功能恢复后需由参保人自行重新划拨。 3.新建立家庭共济关系的参保家庭,家庭共济账户金额为零,可由参保人自行划拨,每月每人可划拨一次。 另外,其他业务如医疗费用报销、医保退保或继承、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办理、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服务等正在逐步恢复中,请耐心等待。 具体上线时间可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