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4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为进一步理顺专家门诊与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比价关系,体现名医师的技术劳务价值,在保证普通门诊诊疗服务的前提下,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公立医院专家门诊诊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9月20日起,对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医院在保证现有每位专家每周普通门诊次数不减少的前提下,每周可安排开展1~2次诊治疑难杂症为主的专家门诊。列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等输出医院的非常驻专家,其提供的专家门诊服务不受普通门诊服务次数的限制。专家门诊区域须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立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每个诊室配一名助理协助工作,每半天诊疗的患者数不超过10~15名(一档10名、二档12名、三档15名),每位患者平均诊疗时间不少于15~20分钟。 根据《通知》,专家门诊诊查费分三档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在最高限价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其中,一档: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和专技一级,每次最高限价500元,仅限于三级甲等医院;二档:全国名中医、专技二级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三甲医院每次最高280元,其他医院每次最高252元;三档:福建省名中医,三甲医院每次最高150元,其他医院每次最高13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