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方秀帆 罗维清 文/图)为认真落实三明市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抗(抑)菌制剂产品市场秩序,近日,三明市清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组织县网信办、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母婴店等使用抗(抑)菌制剂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单位是否制定消毒产品查验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销售的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卫生安全评价是否符合要求;经营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进行违规宣传等。 经检查,清流县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母婴店均未发现经营销售和使用违规的抗(抑)菌制剂,但发现个别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索取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已注销,卫生监督员当场要求店员下架此类抗(抑)菌制剂产品,要求经营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索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卫生监督员还向经营单位的人员现场讲解消毒产品卫生知识和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消毒产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清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继续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抽查,加大对经营消毒产品的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