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一人住院,全家受累。”这是许多患者家属面临的困境。为有效减轻患者家属负担,更好满足患者护理服务需求,福建在部分三甲医院推行“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目前,首批试点单位已陆续开展该项工作。“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患者和家属体验感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 省人民医院:无陪护 有温度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是全省首批4家“无陪护”病房试点单位之一。10月25日,该院开启了“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所谓“无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护理员代替家属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实现无家属陪护或陪而不护。 护理员正在照顾林碧兰梳头 东南网记者冯川叶 摄 今年47岁的林碧兰因腰椎间盘突出住进了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的骨伤二科。“有了无陪护服务,家人轻松多了。平时不耽误上班,下班了过来医院陪我聊聊天。”当记者见到林碧兰时,护理员正在为她细心地梳头。提起护理员的服务,林碧兰表示非常满意。“洗头、洗澡、热敷,这些事都做的很细心。”她说。 据了解,该院医疗护理员经过卫健委统一招标、医院面试,由医院统一管理,更加规范更能让家属放心,并有专业技能的护理员照顾病人,更有利于患者康复。“无陪护,有温度”是“无陪护”病房建设的内涵,这一特点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无陪护”病房随处可见。 福建省人民医院骨伤二科无陪护病房 东南网记者冯川叶 摄 记者了解到,在无陪护病房里,配备了护理员、营养配餐师和陪检员。护理员主要的工作包括,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生活照护,保持患者清洁、舒适;协助做好长期卧床患者康复护理;协助行动不便患者下床活动;做好患者的心理安抚,陪伴患者并与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通过床旁订餐或手机扫码订餐,由食堂统一配送至床边。当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做检查,病区会安排陪检员陪同患者完成。 “骨科的护理相较于其他科室来说,需要更加专业,也有更多的注意事项。护理员比家属更专业、更有经验,有一定的优势。”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骨伤二科护士长谢丽梅告诉记者,从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科室内的护士每天都对护理员开展了针对性的培训。通过护士和护理员不断磨合,护理员的服务水平不断在提高,对患者的康复更有好处。此外,在该院“无陪护”试点病房,还融入了浓厚的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切实提高患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确保群众在改善医疗护理行动中真正受益。 省立医院:一体、两健、无陪优护 福建省立医院也是无陪护病房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去年8月份开始,该院开启了三个病区的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实行,该院“无陪护病房”已经逐渐形成“一体、两健、无陪优护”的特色。“一体”即医护一体,助力患者快速康复,从患者入院、术前到术后,医护团队紧密合作,责任护士跟随医疗组查房,针对患者实际情况制定护理方案。护理员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患者完成康复训练。“两健”即身心同健,无陪护病房里,医院心理护理小组会及时评估,通过心理疏导、科普宣教等,给予患者暖心关爱。 2022年7月,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将在三级公立医院中择优确定,计划创建1—2家示范医院、50~100个示范病区。截至目前,省市共确定“无陪护”试点医院17家,试点病区107个。 “无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护理员替代家属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推动病区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有机结合,实现无家属陪护或陪而不护。“无陪护”病房并非新生事物,但与过去相比,这次试点特点鲜明、做法新颖,旨在推动形成一支由护士和护理员组成的专业、规范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并通过方案对“无陪护”病房的管理运行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方案要求,在护士配置方面,医疗机构要按照医护比总体达到1∶2的目标要求,逐步增加护士配备,同时建立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满足临床护理和“无陪护”服务需求。 在护理员管理方面,“无陪护”服务护理员由试点医院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并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护理员需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且不得从事医疗护理相关技术性工作,其主要的职业行为包括: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提供有关陪护和生活照料服务,并协助做好健康教育、患者安全保护等。方案要求,试点医院要建立“无陪护”病房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标准,统一护理员调配、着装、标识;护理部要定期对护理员进行能力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在服务价格方面,“无陪护”服务费用由医院统一收取,严禁护理员直接向患者及其家属收取费用。 此外,方案要求各试点医院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考虑试点初期病房护士配置、护理员聘用及患者家属对“无陪护”病房的接受程度,试点病区可保留不超过20%的病房数用于收治不接受“无陪护”病房的患者,逐步提高“无陪护”病房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