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的计生工作要做到“一二三四五”
五、政策推动,确立“五个目标” 一是人口总量目标。着力构建以婚育证管理为手段、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均等化服务为重点、示范创建为抓手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促进信息网络反馈率、接受率、准确率达100%。加快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全面开展宣传倡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计生维权等服务。 二是人口素质目标。推进免费孕前优生,提高人口覆盖率和检查质量;开展家庭健康促进活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国务院赋予人口计生部门的公共服务项目,孕前优生项目要确保全覆盖,努力把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打造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阵地。围绕群众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因地制宜拓展宫颈癌筛查、不孕不育查治、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老年保健等公共服务项目。 三是人口结构目标。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为考核重点,分娩实名登记;组织力量大力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是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和必要手段。只要多方合力,从制度、法律、经济发展、优质服务等方面扎实工作,性别比失调就会逐渐缩小。 四是人口分布目标。依托社区设立服务机构,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之中。同时让人口公布更加合理、均衡。 五是民生保障目标。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中心,及时更新设备,做好和谐家庭建设,开展生命全程服务,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幸福家庭“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三大活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确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提倡社会公平、激发社会爱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要结合工作职能,发挥组织优势,切实帮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及育龄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和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 潘友英 林祖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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