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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赡养法的直接后果 看养老制度的重要性

usa.fjsen.com 2013-07-03 17:36  许书力 来源: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赡养法与养老制度是两部不同的法律制度,本无孰优孰劣之分,但是如果把它们与降低人口出生率这一目标联系在一起,这两种法律制度就有了优劣之分。前者是鼓励生育的;而后者是抑制生育的,产生的是不同的后果。本文是在泉州市城乡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从赡养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所产生的直接后果进行分析 ,然后对养老制度的重要性提出一些看法。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也有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泉州传统家庭模式体现的是儿子赡养父母,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在农村有生男即止的动机。所以现行的赡养法是鼓励生育的,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人口的增长。以下几点加以分析: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生儿育女也就成为老年人生活的来源,这就极其有力地增强了人们生育子女的动机。俗话说:“人生数十年,总是两头靠人养,中间养别人。”虽然国家有一系列劳保制度,但现在无论城乡,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得靠子女赡养。在农村,老年人除了期待子女提供生活来源之外,还有期望儿子媳妇照顾自己的生活。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特别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后,照顾老人一类的服务更显示出养儿育女的重要。年老的父母除了指望子女将来为自己养老之外,还指望把这个家传下去。即使老年人经济上能够自给,生活起居也总得靠子女帮忙和照顾,还要为自己送终。

其次,如果想降低人们生育的动力,只有改变有关子女有扶养父母的责任的法律,代之以老年人自养的法律,这对于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家庭模式来说,将是十分艰难的。泉州人的血缘纽带特别强,父母心甘情愿为子孙做马牛,可怜天下父母心,而到老时又多依赖子孙的赡养和照料。泉州人“家”的观念特别强,称自己叫做“自家”,叫别人叫做“人家”,说群体成员叫做“大家,称学有所长的人叫”专家“,学术流派也称家,如儒家、道家、墨家,把祖国叫”国家“,各种活动场所也叫家,如”青少年之家“、”老干部之家“。泉州人的人生基调就是家本位,人们拼命生育,尤其是一定要生男孩,往往是从家庭利益考虑的。

再次,人们己经适应了子女对父母赡养的法定义务,对社会养老方式却难以承受。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始终是衡量一个人品德高尚的重要标准之一,不孝被视为大逆不道,为人们所不齿。泉州市城镇老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子孙满堂最幸福,他们习惯于子孙围着老人转的居家养老方式。近年来政府和社会也开办了一些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但老年人入院情况不尽人意。以孝道为观念形态的传统养老方式造成了这样一种心态:老年人都不愿离开子女去养老院,认为”到了那里就像去等死“,儿子不给自己养老,自己觉得脸上无光,不但自己丢脸,儿子也丢脸。人们从情感上很难接受儿子不赡养父母而由社会养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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