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福建自然资源 > 正文
云霄县构建“1十1十N”工作机制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快处置见成效
2024-05-30 11:10:41  作者: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郑琳芸

云霄县构建“1十1十N”工作机制

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快处置见成效

近年来,云霄县直面“新增建设用地不足、存量用地产出不足”问题,创新实施“1+1+N”工作机制,全力开展工业用地批而未供、供而少动及闲置治理工作。截至2024年3月,全县有效处置工业低效用地4625.04亩,其中批而未供1415.08亩,处置率65.98%;供而少动工业项目51个2104.73亩,处置率 48.81%;闲置土地工业项目31宗1105.23亩,处置率51.34%。特别是依法依规无偿收回凯禾实业、漳州华冠两宗67.45 亩闲置土地,被作为全省低效用地盘活典型案例报送自然资源部。

一、建立一套效率高、力度强的攻坚作战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用地扩容增效专项行动作为县委县政府“1320”方案重点之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土地出让金税费工作组、非工业项目工作组、工业项目工作组、法规政策工作组和综合组,分别由4名县处级领导任工作组长,同时明确相关县直单位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为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形成低效闲置用地从认定到处置的完整工作体系。

(二)力促攻坚破难。制定《云霄县用地扩容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周会商、月调度、季度拉练”,围绕全县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情况定期开展会商协调,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统筹,职能部门、属地乡镇想办法、找对策,形成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实施“拔钉清障”行动,综合运用政策、市场、司法等手段,完成19个问题处置。

(三)深化督导考核。制定用地扩容增效专项行动考评细则,明确各乡镇(开发区)责任清单,建立周考核、月评比、落后约谈机制,累计由常务副县长约谈排名靠后单位主要领导72人次,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如,下河乡长期排名靠后,经过约谈,下河乡通过加强专班领导,调整工作措施,在2023 年底考核中上升至第四名。

二、形成一张路径清、方案明的攻坚路线图表

(一)全面摸清底数。对全县自2000年至2021年9月期间批而未供土地、已供地的399宗各类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土地征收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税费缴纳情况逐宗开展全面摸排,对其中已供未建项目进行实地核实,将供地资料、建设情况、现状照片等汇总形成“一宗一档”工作台账。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一地一策”处置原则,逐项目、逐宗地分析梳理,综合考虑各宗地块历史原因、地理规划、法律法规等因素,形成用地规划不合理、供地准入机制门槛低、企业过度圈占、缺乏开发建设评价考核监管体制等7类低效用地成因,针对性制定处置方式,做到“一地一档”,实现每一宗地块低效闲置成因、处置对策、处置责任人等“账实相符”。

(三)强化为企服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由责任单位走访约谈企业94家次,收集企业困难问题21个,指导企业制定处置方案和采取措施,为企业提供延期处理、分期盘活等政策支持,协助企业办理用地、建设、验收相关材料,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19个,认真吸收吸纳企业合理诉求10条。

三、实施多项管当下、利长远的配套保障政策

(一)发挥政策作用,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导向。实施企业“退城入园”,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拍挂,并给予合理补偿,优先在园区内安排建设用地或协调租赁标准厂房。对工业企业在原址增资扩建需扩大用地的,允许周边低效用地协议出让。如,龙岩卷烟厂云霄厂区,原地块空间有限,企业扩大生产受限,通过在云翔产业园协调安排一块40亩土地,并将腾退的旧厂房盘活规划建成商住项目,实现企业和政府双赢。此外,通过收储十八重工等7家共1124.34亩长期未开发利用的低效用地,形成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储备,破解“无地招商”难题。

(二)善用市场机制,提升低效用地再开发效率。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以转让、入股、联营、出租等方式灵活开发,或引入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对低效工业用地开展兼并重组。如,漳州融发置业有限公司总面积386.49亩工业用地,因大部分土地位于海岸线200米建筑退让范围内无法开发建设,通过将该部分用地租赁给漳州核电项目作为国家重点项目配套生产用地,将原荒废土地激活利用。

(三)服务企业发展,提增低效用地再开发效益。鼓励产业转型升级,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调整产业结构,改变行业分类;支持提容增效,对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厂房容积率但用途不变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集中开发,允许市场主体以转让方式取得相邻多宗低效工业地块,进行并宗开发。如,漳州兆立光电有限公司2013年竞得一宗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1.5,2023年该企业扩大生产进行续建,容积率提至3.0,增加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提高土地利用率。(文/厅利用处)

主办单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承办单位:东南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