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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起 开始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fq.fjsen.com  2015-08-03 10:23:09  陈希龙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常规志愿将于8月3日开始填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填报志愿。

据了解,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文史、理工类公安院校8月3日8时至8月4日18时,文史、理工类其他院校8月5日8时至8月7日18时,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8月5日8时至8月7日18时。在高职(专科)批录取过程中,还将进行两次征求志愿填报工作。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2日8时至18时,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5日8时至18时;文史、理工类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至18时,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18时。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今年福建省对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降分录取政策作了新的调整。据了解,福建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不降分录取。福建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线下一定幅度内,降分录取考生。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分别最多可降10分、20分、30分。另外,省内高职院校的林业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印刷技术、畜牧兽医、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等10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50分以内按分数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教育 填报 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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