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通报3起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件
fq.fjsen.com 2015-09-28 15:55:31 来源:福清市纪委监察局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福清市下发文件通知,集中通报了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这3起问责案件均是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力而被追责的。 1、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灵因单位违规公款购发购物卡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1月4日,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列支购买了56张面额为150元的购物卡,共计8450元(增值税50元),用以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灵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福清市公证处主任王长萌因下属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1月21日,福清市公证处驾驶员游梅兴在完成公务活动后,私自驾驶闽AD153警车到省协和医院接其亲属出院,并被网友上传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福清市公证处驾驶员游梅兴受到辞退处理;福清市公证处主任王长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3、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存善因下属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2月21日,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公车管理不严,发生驾驶员陈茂存私自驾驶公车闽A7Z152到酒店参加朋友聚会问题。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驾驶员陈茂存受到辞退处理;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存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知要求,福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要把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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