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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 倡导维权

fq.fjsen.com  2016-03-10 08:44:41  谢雄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案例一:水泥质量差不达到抗压强度

案情简介:2015年5月5日,江阴消委会分会接到福清市消委会转发的消费者投诉转办单。投诉内容为:消费者张某于4月份向某水泥经销商购买某品牌水泥用于建房,但在第5层封顶浇注水泥之后15日,发现第5层的水泥凝固性差,达不到抗压强度。

处理过程及结果:江阴消委会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查勘,发现消费者反映属实。之后,工作人员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第一次调解中,消费者张某认为是商家销售的水泥存在质量问题,而商家认为是消费者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过量添加防裂纤维或使用海砂所致),双方僵持不下。由于消费者所购买的水泥已经全部用完,无法进行水泥质量鉴定。之后,商家向工商部门提交了出厂水泥试验报告单,并认为其所销售的水泥是合格产品。但消费者张某向工商部门提交了一份经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芯样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抗压强度仅正常强度的1/4(报告未对水泥质量作出检测结论)。由于双方存在争议,致使调解无法进行。事后,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商家同意支付4.5万元给消费者,作为第5层房屋的拆除、重盖费用。

  • 责任编辑:周丽芬     标签:福清 社会 维权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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