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综治政策解读 拆除违建并非一刀切
fq.fjsen.com 2016-04-27 08:56:18 来源: 我来说两句
15、“两违”建筑处罚标准 (1)“两违”建筑违法建设面积的规划行政处罚,按照我市规划行政处罚幅度执行标准(其中个人建房建设工程造价以1000元/平方米计算)执行:城市规划区内的“两违”建筑按照违法建设面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 0%罚款(即100元/平方米),镇规划区内的“两违”建筑按照违法建设面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8%罚款(即80元/平方米)。其中,属于政府拆迁安置或属于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处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融政综(2009)7号)规定的历史遗留“两违”建筑,按照违法建设面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罚款(即50元/平方米); (2)建筑层数超过3层、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两违”建筑,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按照40元/平方米进行处罚,并应进行工程结构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
16、可暂时保留的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 经认定不符合补办条件,依法应当拆除,但不影响近期规划实施、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两违”建筑,具备以下情形的,由镇街在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可暂时保留,分批分期逐步拆除: (1)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无房居住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在未获得保障之前; (2)原有住宅属危房或因自然灾害灭失,原址重建或易地新建的“两违”建筑当事人,其违法建筑拆除后无房可提供居住的,在依法认定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性质前; (3)用于处置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两违”建筑,按照实际需求,在市政府作出相关决定前; (4)公益性质市政配套设施的“两违”建筑,包括治安岗亭、公共厕所、医院配套医疗用房、公安交警部门应急处置场所、学校室内操场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殊建筑,拆除后对群众生产生活直接造成影响的; (5)农村用于生产生活的附属用房(放置农具、杂物、厕所等) “两违”建筑,其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一层,且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占用道路、不影响村庄规划的。
17、其它规定 (1)依本办法进行处置的“两违”建筑,若可予补办相关手续,在补办手续前应在所在村及镇街公示栏进行公示。 (2)本实施意见由市治违办、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负责对涉及相关方面的条款进行解释。 (3)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综合来源:福清侨乡报、福清公安、壹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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