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两违”具体问题的进一步解答
fq.fjsen.com 2016-05-05 09:25:35 来源: 我来说两句
9、申请建房面积怎么规定 对于城市规划区内,根据《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零星私有危房改造应在原有宅基地内进行,危房改建面积及层数不得超过原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载明的范围;对于城市规划区外,根据《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于建筑层数、面积,农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自建住宅层楼控制在3层以内,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
10、在一个宅基地三户合建,能批几层?面积多少? 若为一宗宅基地审批项目,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于建筑层数、面积,农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自建住宅层楼控制在3层以内,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的,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左右。
11、新地什么时候才可以建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村民办理建房手续需符合《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条件。按照《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办理土地审批及规划许可手续,经验线核样并挂牌亮证后即可施工。具体收件要求请查看《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十九条:村民个人申请住宅建设的,应持下列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一)《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和申请地块的实测地形图(含坐标定位)各一式五份;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签署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含坐标定位的地形图)并交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四)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由各所有人在申报图纸(含四至范围)上签字确认,协议应当经过当地村委会见证或者依法公证; (五)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绘制的设计图(含总平面布置图),或者选用标准通用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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