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确定
fq.fjsen.com 2016-05-10 09:07:55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5月6日,福建省2016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公布,照顾对象、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确定。 享有文考总分加5分照顾的考生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上述取得的荣誉时间均应在2015年1月1日前。 享有文考总分加10分照顾的包括: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文考总分加3分的考生是: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 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文考总分加5分的包括: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福清市高招办提醒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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