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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启动

fq.fjsen.com  2016-06-23 08:52:16  陈希龙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6月21日,今年高职招考补录取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应于6月24日前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

根据规定,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此次补录取对象是,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职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下载并填写《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原就读学校。有关学校汇总初审后,填写《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于6月26日前将所有《申请表》、《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传真至0591—87856493,并把《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kills@163.com。省里汇总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联合审核考生所申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福清市高招办提醒,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及其代码详见《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若考生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则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教育 高职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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