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民坐公交车拒补5元车费换来5年刑期
fq.fjsen.com 2016-07-13 11:15:17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陈某乘坐明某驾驶的公共汽车途经305省道某路段时,因继续乘车拒绝补缴5元车费与明某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殴打了明某。被乘客劝开后,两人又发生口角,陈某再次挥拳殴打正在驾车的明某。当车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怒气未消的陈某从车上找到一根拆卸轮胎的铁棍殴打明某,明某被打得满头鲜血,明某忍痛及时刹车,才未酿成大祸。 近日,福清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2016-07-13 ]薛建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关爱单身残疾人
- [ 2016-07-13 ]小区基站信号微弱 移动手机经常“失联”
- [ 2016-07-12 ]车辆“飞起”撞破护栏与对面来车相撞 5车受损
- [ 2016-07-12 ]福建医科大学社会实践队走进福清龙江街道
协助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 [ 2016-07-12 ]创艺园带领家长孩子们水上游乐 享受夏日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