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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新一轮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启动

fq.fjsen.com  2016-12-08 10:14:52  陈希龙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将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福清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可提出申请。据了解,2011年7月,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在全省一次性遴选100名教师作为培养人选,用3年时间培养了一批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

本批中小学名师培养人数原则上按高中30名、初中20名、小学38名、幼儿园10名、特教学校2名进行安排。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称。原则上应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正高级教师。教学业务精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主持过1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2名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设区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据了解,名师培养人选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福清市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务必于12月10日前逐级上报福州市教育局,再统一寄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并报电子文档,联系人:林小文,联系电话:87091493、87832554(传真),邮箱:jytrsc2008@126.com。

  • 责任编辑:黎臻懋     标签:福建 名师培养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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