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清频道> 本网原创> 正文

2018年福州中招细则出台 含2019年政策调整

fq.fjsen.com  2018-04-10 19:45:53  王正夏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六、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六科中有三科(含三科)以上达到C级,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2.初中未毕业学生的补考时间为2018年9月15、16日两天;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

3.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报送,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后报送市教育局,已报送确认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原则上不更改。

七、照顾规定

(一)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二)享受加2分照顾

初中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24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农村初中在福州市区指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学校,在七县(市)指除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

(三)享受加3分照顾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户口在本市的台湾籍考生。

(四)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下列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五)其他照顾

1.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

3.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

4.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

5.少数民族考生学籍或学习在城区学校的,享受3分照顾;学籍和学习均在农村学校的,享受5分照顾;普高批第一志愿报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六)照顾加分说明

1. 加分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2.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3.根据《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处罚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顾加分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4. 2018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另文公布。

八、凡已参加2018年福州市“非遗保护及紧缺专业”推免保送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经中考报名后由市中招办直接投档录取,不再参加2018年中考。

九、省委、省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照顾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中招录取通知书加盖福州市中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十一、《2018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解释由福州市中招办负责。

十二、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委托,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相关事宜由福州市中招办根据《2018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代办。

  • 责任编辑:王正夏     标签:福清 中招 政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