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医院遴选2家第三方护工管理机构 10日报名
fq.fjsen.com 2018-10-04 17:25:53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4日福清站讯(记者 黎臻懋)3日,福清市医院发布福清市医院关于遴选第三方护工管理机构的公告,向全社会遴选第三方专业护工管理机构,数量为2家。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为福清市医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联系人王长德,联系电话85152911。 其他详细信息见附件。 附件: 福清市医院关于遴选第三方护工管理机构的公告 据《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医疗机构涉黑涉恶护工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卫医〔2008〕154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2013〕6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更好地维护医疗秩序,向患者提供规范、专业的住院陪护服务,现向全社会遴选第三方专业护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自觉接受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福清市医院的规章制度; 2、合法、规范经营,互帮互助、公平竞争; 3、机构护工满意度调查跟医院回访同步,每个月一次,半年总平均分低于90分的自动清退。 二、机构驻点方式: 医院免费提供指定场所作为机构提供护工管理服务的联络点,机构可在联络点范围内派驻联络员从事护工管理服务,办公设备和用品等一切费用由管理机构自行承担。 三、机构驻点期限:三年 四、报名地点:福清市医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联系人:王长德,联系电话:85152911。 五、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六、遴选医院驻点机构数量:两家 七、机构报名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执业范围有护工管理服务业务; 2、机构所管理的护工应持有相应的护工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机构所管理的护工应持有近期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机构应提供物价局审批落案的收费标准。 八、报名同时机构应根据以下要求提供完善资料供医院评分评选: 1、根据机构提供的护工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具体要求等内容给予评分(0-10); 2、根据机构提供的护工培训计划给予评分(0-20); 3、根据机构提供的护工日常事务管理制度给予评分(0-10); 4、根据机构提供的护工收费标准由低到高给予评分(收费标准最低的得20,依次: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得5分,第五名得0分); 5、根据机构提供的在册(以银行流水前3个月工资名单为依据)护工持有培训证的人员名单情况给予评分:0-10人(5分),11-20人(10分),21-30人(15分),30人以上(20分); 6、根据机构提供的护工“五统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情况给予评分(如何统一调配排班防止脱岗、统一服装标识颜色、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等等)(0-10分); 7、根据机构提供的护工资质情况给予评分:初级每名1分,中级每名2分(最多10分)。所有材料必须胶装成册,不可拆卸,其中盖红章、骑缝章制作的正本一份,复印制作的副本九份,所有材料都要包装密封(评分现场拆封),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报名无效。 九、最后得分前两名入选为医院驻点机构。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福清市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018年10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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