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本网原创> 正文

福清11月份违法违章车辆、出租车曝光 共罚款4万余元

fq.fjsen.com  2019-12-06 20:06:52  陈嘉明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6日福清站讯(记者 陈嘉明)11月份,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福清市辖区内违法违章车辆、出租车进行查处,共结案9起,处罚金额40896元。

据悉,福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查处车籍地为福清的违法违章车辆3起,罚款36000元。查处情况分别为:福清市东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属的(蓝色)闽A-Y9265因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处罚5000元;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所属的(蓝色)闽A-V9D38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被处罚1000元;福清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黄色)闽A-G0327因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被处罚30000元。

此外,对违法违章出租车的查处,目前已结案6起,共计处罚金额4896元。分别为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所属的闽A-D07012、闽A-D07025、闽A-D07031、闽A-D07083、闽A-D07026,福清华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闽A-TD530。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出租车驾驶员未取得服务监督卡从事营运。违法单位、个人及违章性质和处理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