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交警大队启用无人机空中巡逻
2021-02-08 10:39:19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2月8日讯(记者 蔡虹)“请戴好安全头盔”“请按交通指示灯通行”……近日,清昌万达广场、福唐路等城区人流车流密集路段多了一个特殊的巡逻员——无人机,它在高空巡逻,对地面情况一目了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马上喊话纠正行人。 “启用无人机巡逻,是向科技要警力。”福清市交警大队音西中队有关人员表示,利用无人机在辖区主干道易拥堵路段巡逻,对违法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或拍照取证,便于后续进行相关处罚。 据了解,今年春运以来,福清市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路面警力安排,增加巡逻密度,并利用无人机、监控视频等智能设备从空中加强道路管控工作,着重对辖区交通易堵塞点、事故多发地段等进行巡逻,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有序畅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
相关阅读:
- [01-08] 福清市交警大队玉屏中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1月11日启用
- [12-02] 福清市交警大队玉屏中队有了换领驾驶证自助机
- [11-06] 重拳出击 福清公安交警打响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大会战
- [11-05] 福清市交警大队联手城管部门完善交通设施保通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