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交通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2021-02-09 10:46:44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2月9日讯(记者 林秋明) 为了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日前,福清市交通局全面摸排辖区内道路冷链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车等从业人员信息台账,确保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可查询,可追踪。截至目前,全系统2100多名员工和1800多名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资料均在档在册。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福清市交通局要求局属各单位、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操作规程。督促客运、公交、出租汽车、冷链物流等领域经营者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规定,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等要求。其中道路冷链运输企业承运前必须查验登记货物相关证明,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企业还应当查验海关通关单证、检疫检测证明、核酸检测、消毒清单等资料,确保“四单齐全”,并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对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各道路冷链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要求道路冷链运输企业新聘驾驶员上岗前接受核酸检测;对长期从事进口食品冷链运输的从业人员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对短期或临时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驾驶员,每趟次运输任务结束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截至目前,交通系统冷链运输企业282名从业人员均已全员接收核酸检测;交通系统参与春运的一线工作人员约1450人,已接种疫苗1124人,另有180人不适合接种。 该局还强化防控检查指导,成立6个专项督导小组,组织开展针对福清市交通运输场站及交通工具、从业人员以及冷链企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督查指导,科学精细地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检查运输场站宣传标语、体温检测与消毒等措施是否落实、交通工具是否严格落实回场通风、消杀以及驾驶员、乘客是否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等。检查冷链企业是否做到“人物同防”,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情形的,要求立整立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和全过程管理。 |
相关阅读:
- [02-07] 福清市观摩福建省、福州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 [01-29] 福清市卫健局督查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
- [01-26] 福清市领导赴镇街开展疫情防控督查
- [01-25] 玉屏街道西云社区开展迎新春平安建设、疫情防控宣传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