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福清”有奖系列征集活动截稿日期调整至9月28日
2023-09-13 16:31:33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郑梦婷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9月13日讯(记者 陈妲鸿)8月10日,第二届“写福清·画福清·讲福清·游福清”有奖系列征集之“画福清”活动启动。活动开展以来,受到全国各地美术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为满足大家的创作欲望,现将截稿日期调整至2023年9月28日。 据了解,第二届“写福清·画福清·讲福清·游福清”暨福清市首届抖音文旅大赛有奖征集活动由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体旅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清文投集团承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福建省南湖山茶业有限公司、福清市福泉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协办,福清市融媒传媒有限公司执行。 此次参赛对象为全国广大画家、艺术家、美术工作者、美术爱好者、艺术院校学生等。参赛主题为:在生活观察中感悟福清美,在实践中创造福清美,并通过描绘福清的山水美景、城市建设,助力打造最美福清城市文化名片。 作品要求:以福清元素为主题,风格不限,内容积极向上,充分发挥想象进行作画,形式不限,如山水、花鸟、人物等;画种不限,如中国画、水彩(粉)画、油画、钢笔画、宣传画、插画等,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96厘米(宽)×180厘米(高)。 投稿要求:参赛作者要按要求邮寄原作品或自行送达参选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贴标签注明姓名、作品名、作品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收件截止时间为9月28日,收件地址:福清市融媒体中心,邮编:350300,收件人:陈淳,联系电话:13805074139。 奖项设置:入围十佳画作,共10名,奖金每人各3000元(含税),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编入画集。 版权归属:所有入选作品应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已发表作品、已参加过其他展览、竞赛等的作品不得参与。入围十佳作品由福清文投集团收藏,不再支付额外稿酬,其余作品待活动结束后退还作者。 |
相关阅读:
- [08-15] 讲福清“十佳文旅大使”评出同时举行“写福清”和“十佳画福清”颁奖典礼
- [03-16] 石竹山景区开展景观征集活动
- [04-12] 福建省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征集活动获奖名单出炉 福清周礼·佾舞上榜
- [03-29] 福建省新时代党建品牌、优秀案例征集活 动结果公布福清市2个党建品牌10个案例入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