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铁腕整治养殖鱼塘复养问题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10-31 16:30:47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黄盛青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10月31日讯 为保护和改善龙江水生态环境,防治水质污染,福清全面开展养殖鱼塘复养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河长办指导,针对海口镇、龙山街道、龙江街道退养的鱼塘违规复养进行全面拉网式督查。 整治现场(福清市河长办供图) 早在2020年,福清正式启动龙江流域治理,对流域水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关闭沿线的所有养殖鱼塘,并给予合理的退养补偿。经过巡查发现,仍有部分村民利用退养后的鱼塘进行复养,对龙江水域水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整治现场(福清市河长办供图) 整治现场(福清市河长办供图) 对此,福清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行动,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预案,联动多方力量,开展强制退养相关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河长办前往整治现场对养殖鱼塘的退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联合国网福清供电公司对违规复养的养殖鱼塘采取断电的强制措施;属地镇街政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违规复养的养殖鱼塘执行破堤放水;集中收缴复养鱼塘内增氧机、抽水泵等养殖设施,确保整改到位。在执行过程中安抚当事人情绪,现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增强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通过此次行动,我们将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对我们前期已经破坝清退的鱼塘进行‘回头看’,一旦出现还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对违规复养的现象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杜绝偷养复养情况的发生。”福清河长办工作人员方瑜星表示。 福清市继续保持对养殖场、鱼塘等排水情况的高压监管态势;加强对已关停养殖场的巡查工作,确保不出现偷养复养现象;完善鱼塘退养后的环境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严防死灰复燃,并对退养的鱼塘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加大水生态环境的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民参与“爱水、惜水、亲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
相关阅读:
- [05-29] 福清市河长办召开渔溪流域执法会商会
- [01-12] 福清市河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巡河活动
- [09-01] 福州市河长办督导龙江流域综合整治
- [12-21] 福清成立无人机巡河志愿者大队和民间河长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