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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上调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

2023-11-03 16:58:19 作者:滕端钦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郑梦婷   我来说两句

福清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 滕端钦)记者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23年1月起,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失业保险金上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60号)精神,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即1372元—1568元/月)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764元/月),加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99.2元/月,合计失业保险待遇2163.2元/月。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单位缴费、本人未缴费)沿用之前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即1176元/月)发放,合计失业保险待遇1176元/月。

累计参保缴费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方法如下:线上:下载“榕e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线下:向福清市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526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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