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创新运输车辆监管
2023-11-17 16:35:22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11月17日讯(记者 何晶晶)记者获悉,由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福清市道路运输车辆监测监管平台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该《办法》主要聚焦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问题,其中包括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中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4.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等。 “我们立足破解运输车辆安全风险监管难题,深入探索‘互联网+安全监管’的智慧管理模式,借助大数据,赋能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这一创新管理方式,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可以让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实现闭环,有效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学捷说,该局通过监测安全智能监控设备数据,建立考核标准,每月对各车企进行评分,到季度末时再进行评分考核,实施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将车企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布,为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的双向选择提供参考依据。 据了解,该《办法》实施后,将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进行全面、精准的收集。在超速行驶、轨迹异常等行为监测方面,加入设备遮挡、接打手机、分神驾驶、生理疲劳等行为的监测,并通过监控探头,对驾驶员的驾驶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驾驶员存在分神等情况,监控探头后台将通报相关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真正实现“车辆一动,全程管控”的目标。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叶修姜表示,该《办法》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个体货运车辆及小型货运企业的车辆监控主体缺失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大中型货运企业提升动态监控水平。这将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更高的安全保障。 “以前,大多数车企主要通过北斗运营商对车辆进行管控。现在,该《办法》将企业的处警响应也纳入考核指标。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准确了解和评估企业与北斗运营商的处警响应能力,从而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得到及时充分的安全管控。”叶修姜说,为更好地落实该《办法》,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全市300多家道路运输企业在12月1日前全面完成数据对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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