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承包、转包 福清一公司被没收、罚款4万余元
2024-05-07 17:16:25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郑梦婷 我来说两句 |
福清市水利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没收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688万元,罚款2.532万元(合同约定的勘察费的1.2倍),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以后不得以类似的行为承接其它工程。 |
相关阅读:
- [03-22] 福清市3家医疗机构被行政处罚 最高罚款1.2万元
- [11-02] 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1万元
- [10-17] 长乐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9999元
- [10-10] 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1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