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小区别墅业主违规扩建地下室 邻家担心成危楼
2011-11-29 08: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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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去了10多次只拆搭盖不管地下室 谢先生说,城管执法人员来拆了3次,但对46座楼05单元的地下室扩建未制止,露台上的违章搭盖仍未清除。他表示,希望执法部门能加大力度,督促该业主对违章事项限期整改,恢复原样,并且冻结其房产产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鼓楼区城管执法局洪山中队长林国强解释说,对这一违规情况,他们去了现场10多次,对露台上的违章搭盖拆除了3次。往往是违章户一开工,邻居就投诉,他们就去了。目前,他们已将违章搭盖的房顶拆了,但保留了墙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拆墙体很容易造成砖块坠落,有安全问题。要安全拆除墙体,得做安全防护设置,费用很大,他们难以承受。 至于地下室扩建,林国强表示,这一问题不属城管职权范围,应归规划部门管辖,希望投诉者向规划部门反映。至于为何没有冻结46座楼05单元的产权,林国强解释称这是在无法强拆违章建筑物的情况下施行的一项处罚措施,而46座楼05单元的违章搭盖已拆,故无需冻结其产权。 林国强表示,如果该违建户继续违章搭盖,他们将继续前往拆除。 挖出来的违建该如何处罚? 对于外立面及楼顶的违章搭盖,执法部门会拆除。可对于挖出来的“违章”,该如何处理? 对此,46座楼05单元违章户的邻居认为,违规地下室处理难,也许是执法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 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违反规划、私自挖地下室的情况,可依法责令其恢复原状——用土填平,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检验,看整改的情况是否符合主体结构安全要求。 地下室违建是否可以冻结产权?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佘雷表示,对于别墅、高档住宅小区私自开挖地下室、夹层搭盖等违建现象,福州市政府早在2007年就发文明确要求,对擅自改建、扩建、翻建、开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情形,由执法部门责令房屋产权人在30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逾期未整改或者不接受处罚,验证不合格的,撤销原产权登记,并由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擅自在原房屋用地范围内开挖地下室的,由规划、土地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影响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地下室建筑面积部分按照经评估的住宅用地楼面地价的50%补缴土地价款,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建筑质量安全鉴定合格,经公示且房屋四邻住户没有异议的,可暂时保留使用,但不予确认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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