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承租人无照经营 连江一房东被罚款
www.fjnet.cn 2013-01-13 09:01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林启星 通讯员李太容 付严)连江的周某怎么也没想到,在他看来正常的店面出租,不但租金被没收,还被工商部门罚款。 原来,从2012年10月起,周某将一间小店面租给邱某开牙科诊所。出租时,周某已经知道邱某未办理营业执照。 连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规定,属于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对周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000元。 连江县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无照经营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市民如果要将相关场所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2-24]龙海个体户虚构主体签合同 换回罚单一万元
- [ 11-21]福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 最高可罚3万
- [ 10-10]大学生无证开出租电脑店被查 部门协助补齐证件
- [ 09-20]三元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显成效
- [ 08-16]鼓楼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动 首日查处12家商户
- [ 08-13]梅列工商局:6月份起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 [ 05-30]福建启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持续至10月
- [ 03-15]关注3·15:无照经营是去年消费者举报的首要问题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