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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票软件”横行 人工很难订到春运火车票

www.fjnet.cn 2013-01-18 07:1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佛山小夫妻替农民工网络订火车票,收取10元手续费被刑拘;法学专家认为

网络代购车票违法但无罪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18日讯(记者谢秋莲) 广东佛山一对新婚夫妻,利用自己网店的便利条件,帮不会上网的农民工订实名制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日前,夫妻俩被铁路警方以涉嫌倒卖火车票犯罪刑拘(本报15日A33版报道)。此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网民普遍认为无罪,律师界则对罪与非罪莫衷一是。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两位著名刑法学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火车票属于特许经营范畴,未经授权擅自代购并加价的,不管加价多少,都是违法的,但是否犯罪要看具体情况。就佛山这对夫妻的情况来看,其加价不高,客观上为附近工厂不会网络购票的农民工做了好事,并得到这些农民工的认同,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关于犯罪的定义的“但书”(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因此,应该予以无罪处理,转而考虑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认为,佛山案基本不存在主观恶性,情节也很轻微,应当按刑法13条的“但书”,做无罪处理。他认为,目前司法实践中,倒票“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入罪的标准明显偏低,应该修改。

洪教授认为,随着火车票实名制的实行和网购这种技术手段的推广,应该考虑取消火车票的特许专营身份,这样就不会再有类似佛山案这样的尴尬发生。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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