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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夫妻"照片不拍了 婚纱店却不给退预付款

www.fjnet.cn 2013-04-25 10:04  蔡镇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5日讯(记者 蔡镇金)“200元的定金不退还可以理解,但商家连1800元的预付款也不给退。”8月即将和男友结婚的小欧,最近有些郁闷。她在福州一婚纱摄影店预订拍照,后因不满婚纱店的拍照效果,想拿回先前预付的钱,却被婚纱店拒绝。

3月底,小欧与男朋友在福州旗汛口“福州兰蔻”婚纱摄影店,定了一款3999元的婚纱照套餐,并交了200元定金。小欧说,当时店员告诉她,如果多交点钱,将赠送相框。随后,小欧便去银行转了1800元到婚纱店。

4月7日一早,小欧与男朋友来到该店试拍照,很快小欧就感觉有点失落,“我觉得他们的拍照效果,跟他们宣传的,有很大差距。”为此,小欧和男友决定不在该店拍摄婚纱。交涉后,婚纱店告诉她,2000元无法再返还给她。

对于小欧的退款要求,兰蔻婚纱店的潘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是连锁店,每天的账单都要往总部报,如果每个客人都随意退单退款,那公司就没办法做了,且公司已为小欧定做了相应的相框,也为她提前取景了,而且合同也做了相应规定。

对此,小欧说,合同只对定金做了规定,说顾客单方面违约,定金不予退还。但1800元是预付款,这些钱应该退还。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杨夏冬律师分析,1800元是包含在3999元里,属于预付款,如果消费者违约,并没有对婚纱店造成损失,婚纱店应全额予以返还,如果造成损失,扣除损失费后,应把剩余的钱返还给消费者。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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