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居民投诉恶狗 物业和民警均表示“很难管”

www.fjnet.cn 2013-07-06 07:36  江方方 黄启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地点:福州晋安区居住主题公园

记者应邀代报警民警到场

福州晋安区五四北秀峰路居住主题公园玫瑰华庭多位业主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有许多大狗,没拴绳,每次路过都很害怕。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现场,看到玫瑰华庭255幢的院子里有一只黑色大狗,半米高,没有拴绳。附近居民介绍,这是一只杂交的藏獒,平时对陌生人十分凶恶。

就在此时,一位清洁依姐路过该院子,被探出头的藏獒吓得不轻。

在居民们的带领下,记者又来到小区274幢101室,院子里有一只黑色罗威纳,这只狗近一米高,一米多长,同样没拴绳。

业主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多次报警,还曾向小区的物业举报,但仍没有解决问题。

下午3点10分,周女士等业主一起拨打110报了警,但多次催促后,警方仍未露面。

业主一再请求记者帮忙报警。当天下午3点56分,记者拨打110报警,表明身份后,接线员给了记者一个福州新店派出所民警的联系电话。

记者联系后,直到下午4点10分,民警到达小区。

物业和民警均表示“很难管”

民警先前往玫瑰华庭255幢处理,这时,正巧有一女子开门走出院子。

民警上前说,有居民反映这只烈性犬不能养。但该女子立即辩解称:“我已经把狗关起来了,其他我不管。”该女子表示,自己养狗与他人无关,随后,不等民警、居民以及记者等一行人反应过来,便马上转身而去,关上大门,任大家怎么敲门也不应了。

“当劝说无效,我们也没辙,总不能没收这狗吧?我们也有难处,这大狗要是收回来也没地儿养,还是希望业主自己处理。”出警民警表示无奈,接到过很多这样的报警,虽然《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有明文规定,不能在市区内养烈性犬,但事实上执行起来只能以劝说为主。

随后,记者和民警来到居住主题公园物业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很多户主都反映过类似情况,上次还有位依伯被大狗吓到,闪了腰,但养狗的主人依然不放弃养烈性犬,物业也只能要求狗主人增高栅栏或者给狗拴链子。“民警都没办法了,我们更没权力要求业主不能养烈性犬。”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