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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养犬管理,说难也不难

www.fjnet.cn 2013-07-10 08:21  谢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常管理遇难题 有关部门给说法

犬患难除,一些职能部门将其归咎于福州养犬登记制度的失效。

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已实施两年多的《福州养犬管理办法》中关于注册登记的条款就失去效力。因为《福州养犬管理办法》中关于办理狗证需要缴纳“注册登记费、年度审验费”的规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58条关于“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无法强制养犬人进行犬类登记,相关的狗证与年检的配套管理制度也成空白。公安机关只有权对狗扰民等治安问题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还说,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机关遭遇尴尬。譬如原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畜牧兽医部门检疫擅自养犬的,户内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既然登记条款已失效,没收就没有了凭据。一旦没收犬只,还存在安置管理的难题,目前公安机关没有相关的场所专门收容违法犬只。”

由于无法可依,各部门无法联动。如《福州养犬管理办法》原本规定经营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犬类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机关注册,以此规范犬类买卖行为。鼓楼区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现在经营者无须向公安机关申请《犬类经营许可证》,他们对大型犬、烈性犬的整改、执法,就没有了明文依据。

《福州养犬管理办法》曾规定养犬人必须持公安机关颁发的《预准通知单》,到兽医部门为犬类注射疫苗,但由于登记制度失效,兽医部门目前无法强制养犬人给狗注射疫苗。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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