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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养犬管理,说难也不难

www.fjnet.cn 2013-07-10 08:21  谢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各部门各司其职 养犬管理应不难

养犬登记制度失效,各职能部门就无法顺利进行养犬管理吗?相关人士提出了质疑。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告诉记者,目前,福州市虽然没有针对犬类管理的具体法规,但这并不代表无法可依。

他特别提到,200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部门目前主要负责牵头协调养犬管理工作,查处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排除有关部门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等。根据2009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负责对全市登记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发放犬类免疫证,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免疫的登记犬,依法实施强制免疫;监督病犬、犬类尸体的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有专家指出,各部门还是可以按照各自的职能对宠物狗进行有效管理。如公安机关作为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养犬伤人事件及单位、个人在住所范围内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甚至可以免费进行养犬登记,以便于其他部门跟进管理,这样就不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城市建设监察机构负责纠正携犬进入公共场所、遛犬不拴犬链等不文明行为。畜牧兽医部门对准养犬进行预防接种和核发《犬类免疫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犬的经营销售活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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