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警方将视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www.fjnet.cn 2013-07-13 08:29  徐莹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徐莹 通讯员 榕警)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辖区警方加强路面管控,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台风期间尽量减少交通出行。

警方将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危化运输企业,对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视情暂停运行。

台风天气期间,福州警方将加强路面管控,在易积水、塌方路段和桥梁、涵洞、低洼路段设置执勤点,及时疏导过往车辆。对积水过深或暴雨、浓雾影响安全视距,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路段,警方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车辆通行。

对已进入管制路段的车辆,警方将迅速引导至安全地带停放或分流到其他道路。对出现积水阻断交通的路段,警方将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交通。对于强降水可能出现的塌方、地质灾害、路面积水等造成的交通阻断,警方必要时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对暂时无法疏通的公路,警方将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提醒驾驶人绕道行驶。

福州警方将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气象、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管制措施等信息。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