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鼓楼曝光6月查处的102起酒驾及7起醉驾违法行为

www.fjnet.cn 2013-07-15 10:42  程明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14日,鼓楼警方独家授权本报,曝光6月份查处的102辆酒驾违法行为及7辆醉驾违法行为。

日前,鼓楼水部派出所民警在六一环岛设点夜查酒后驾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VK321”的小车在前方突然停车,意图变道。民警立即上前将驾驶员控制住,经吹气测试显示驾驶员为醉酒驾车。驾驶员未携带证件,接受盘查时闪烁其词,十分可疑,民警将他带到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

警方经过多方查证,证实驾驶员为陈某炜,曾在今年5月3日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闽ALN067”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陈某炜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被鼓楼警方行政拘留15天,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鼓楼警方6月份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111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104起(两起无车牌号),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7起。

□相关链接

酒驾醉驾适用法律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执照6个月,记12分处罚。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给予罚款5000元,拘留15天,吊销驾驶执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给予吊销驾驶执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给予吊销驾驶执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车牌(小车类)

闽A1636G 闽A51D33 闽DJC062 闽J52398

闽A3582T 闽AGU928 闽A1948U 闽ALM208

闽AM5555 粤DUN323 闽DRL899 闽A7444J

渝CFZ087 闽A6650R 闽A2V270 闽JK1313

闽AMJ832 闽BD1982 闽A03208 闽A6178V

闽APP082 闽AQC770 闽GS1367 闽A728PF

闽A3638F 闽A3212E 沪NE1991 闽AUL638

闽A6W056 闽AKS508 闽AG2125 闽A8673W

闽ASJ893 闽AL0820 闽ALE160 闽A35716

闽A05D05 闽ALQ386 闽ARJ677 闽 AV3993

闽ALT572 闽A3616 闽A33C26 闽A5666B

闽APX758 鄂F6L982 闽ASY352 闽A1300W

闽ARU866 闽ARG280 闽ARC102 闽A3287K

闽A5578M 闽AC8238 闽AG3553 闽ALA222

闽APD277 闽AUF333 闽A0603U 闽A015PD

闽A67C30 闽AQW327 闽D6E51P 闽APD035

闽A7369U 闽AQT387 渝AXM966 闽AMS110

闽A9U553 闽A91C99 闽A9307B 闽AMA920

闽AEZ576 闽AQA675 赣CU356P 闽AH6262

闽AV8353 闽A8599K 闽HL1016 闽AMS615

闽A03A86 闽AR6092 闽AKU717 闽H9339D

闽C70F57 闽ALD683 闽A8518E 闽AGY357

闽DFC232 闽ANL061 闽AC7872 闽A7980B

闽J815PP 闽AQL525 闽APQ272 闽AQR973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车牌(二轮摩托车类)

闽AQ7943 闽DJC062 闽A22657 闽ADH467 闽A07284 闽AY6114

醉酒驾驶机动车车牌(小车类)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实习生 梁凤华 文/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